短信特邀用户根据短信报名后,7月13日、17日、23日、27日使用农行62卡累计消费满6k元,可得两张500-50元刷卡金券(银联渠道消费可用)活动时间:
活动达标时间:7月13日、7月17日、7月23日、7月27日活动报名时间:7月13日-7月27日
活动对象:
收到邀约短信的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
活动内容:
(1)在活动期间内,农行62开头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收到活动邀约短信后进行报名,限5万人报名,报满即止。报名客户在7月13日、7月17日、7月23日、7月27日,使用62开头的银联卡累计消费满6000元后,可获得两张50元刷卡金券。两张刷卡金券将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自动发放至客户名下,无需手动领取,刷卡金券到账后我行将发送短信通知。刷卡金券使用方式:通过银联二维码、刷卡、云闪付、手机闪付使用62开头农行银联信用卡消费单笔满500元可获得50元返现,支付宝、微信、京东等网络第三方支付渠道不可返现。
(2)在活动期间,名下所有62开头农行银联信用卡(含同名及异名附属卡)符合条件的消费金额均计算在内(商务卡、准贷记卡、乐分/家装卡等分期专用卡除外),消费时间以我行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消费金额以我行系统入账金额为准。
(5)活动的报名时间与消费额统计时间均无先后顺序要求。
例:客户A在7月13日、7月17日、7月23日、7月27日使用62银联卡累计消费满足6000元,在7月25日完成活动报名,客户A也可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获得两张刷卡金券,在上述指定渠道单笔消费满500元可获得50元刷卡金返现。即若客户A在8月11日通过云闪付消费2500元获得第一笔50元刷卡金返现,在8月20日刷卡消费800元获得第二笔50元刷卡金返现。
(3)刷卡金券使用有效期限为8月31日。
活动细则:
1、参与规则:
(1)本活动限农行62开头银联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参与,商务卡、准贷记卡、乐分/家装卡等分期专用卡的主卡持卡人不参与本活动。
(2)62银联卡识别方式:卡面仅有银联标识且卡号以62开头的农行信用卡即为62银联卡。
(3)仅限短信邀约客户报名,转发无效。
2、收到邀约短信后完成报名的主卡持卡人,在各活动时间内名下所有62开头农行银联信用卡(含同名及异名附属卡)符合条件的消费金额均计算在内(商务卡、准贷记卡、乐分/家装卡等分期专用卡除外),消费时间以我行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消费金额以我行系统入账金额为准。消费不包括取现、还款、分期、预借现金、预授权、年费、利息、逾期违约金、手续费等,不包括发生退货的交易、不包括外币交易。已发生的交易若在活动期间发生退货(含部分退货)交易,将冲减客户消费金额;活动期间发生的交易若在活动结束后发生全部或部分退货或撤销交易,导致客户消费金额发生变化影响达标情况的,我行将相应取消客户领奖资格。本活动不提供容时容差服务。客户如有以下情形,视为未达标:(1)未在活动周期内完成报名;(2)未在指定期限消费;(3)消费金额未达标(包括因发生退货或未使用62银联卡等问题导致消费金额未达标)。
3、本活动刷卡金返现规则:
(1)刷卡金返现将以人民币返现的形式入账,入账时间不晚于达标交易次日起10天内,仅可以用于抵扣后续消费,不能抵扣刷卡金返现入账前的消费或账单;已入账的刷卡金不设有效期,可通过农行掌银APP-我的-资产负债-总资产项下查看名下信用卡中未被抵扣的刷卡金余额;持卡人可通过农行掌银APP-信用卡-我的优惠券-刷卡金-已返现获知刷卡金返现情况。如满足获得刷卡金返现达标条件的消费发生全部退货、撤销交易或首次部分退货后剩余金额不满返现达标条件,刷卡金将全部撤回,且视为用掉返现机会;如首次部分退货后剩余金额不满返现达标条件,刷卡金不撤回,但发生二次退货时无论金额大小,刷卡金都将全部撤回,且视为用掉返现机会。持卡人名下所有符合条件的卡片(含同名及异名附属卡)合并计算返现名额。
(2)若持卡人同时参与多个刷卡金返现活动,则返现机会可叠加,但一笔合格交易只能获得一笔返现,系统将按实际可返现金额由高到低逐笔返现,若返现金额相同,按券的有效期由近到远排序,优先返快要到期的刷卡金。未使用的返现机会在有效期内仍旧有效,将在下一笔合格交易发放刷卡金奖励。
(3)如果持卡人对返现结果有异议,包括交易达标后未获得返现等情形,可在交易达标后60日内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反馈登记,逾期将视为认可返现结果。
4、活动通用规则:
(1)本活动仅限符合条件的主卡持卡人参加。
(2)持卡人报名任一活动后,即视为认同本活动细则。
(3)持卡人可在2023年10月31日前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咨询活动相关问题。在2023年10月31日前未向农行信用卡中心提出查询的,则视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认同获奖状态。
(4)如持卡人因卡片状态不正常等主观原因导致未能参与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活动资格,后续不予补发。
(5)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已获取的奖励将被追回。包括: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参与活动的卡片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6)如发现持卡人参加本活动有明显经销、转卖、刷优惠等全利行为的交易,或利用技术等手段作弊获取奖励的,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有权追回持卡人已获取的奖励,并取消其继续参与本活动及后续本系列活动的资格。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撤销奖励的权利。
(7)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释、修改、变更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中国农业银行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